阜寧森林公園
、限制類項目分別實行禁止和限制用地,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定額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繼續停止高檔別墅類房地產、高爾夫球場等用地的審批。
2006年5月30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于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從即日起,一律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項目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對別墅進行全面清理。
多部門不接受記者采訪
4月29日下午2時15分,在阜寧縣城建綜合執法大隊的副大隊長室,記者提出了相關的采訪要求,一位工作人員稱:“我們這里要兩點半才上班,現在副大隊長不在,你們等一會吧。”之后,原來還在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均一哄而散,留下記者單獨在辦公室等待。直至14:40,副大隊長依舊沒有出現,而大隊長辦公室也沒有人在。
大約14:45左右,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出現在大樓的樓道里,不時向辦公室內張望。記者起身準備離開,這名男子立刻背對著記者向窗外打起了手勢。記者看到,大樓下一名穿執法制服的中年男子立刻向另一棟樓內跑去。
記者一路追了出去,在另一棟大樓的樓道間,這名穿制服的男子看到記者后,一言不發又向外走去,記者多次跟這名男子說話,但對方均未理會。男子走到停車場后,開著一輛摩托車徑直離開了大隊。而執法大隊信訪接待中心,到15時記者離開時,也沒有工作人員出現。
按照規定,房屋銷售要經過房管部門的備案,并要取得銷售許可。為搞清楚這些別墅和會所的“來頭”,記者又來到了阜寧縣房管局。該局辦公室一位曹姓的工作人員直接拒絕了記者的采訪。據他說,阜寧縣房管局是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二級局,如果需要對房管局采訪,必須先聯系阜寧縣住建局宣教科的負責人。
森林公園內建別墅如此事關公眾利益的重大規劃調整事項,規劃局又有什么看法呢?記者聯系后得知,阜寧縣規劃局也是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級局。一位工作人員聯系該局局長夏榮森后對記者稱,“局長在開會,相關情況他不清楚。”連日來,記者曾多次撥打夏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住建局宣教科長:別墅可能是要給投資者入住
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宣教科科長張正義了解情況后對記者稱,阜寧森林公園內些別墅,在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方面肯定有相應的問題存在,但具體是什么問題,他并不清楚。他向記者承諾,會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聯系,盡快給記者答復。
關于別墅的用途問題,張正義告訴記者,阜寧森林公園的別墅區建設后,有些居民對阜寧森林公園內的別墅相當關注,曾引來不少議論,局里也曾多次接到群眾的咨詢熱線。“阜寧目前正在加大對外招商引資的力度,這個別墅區可能是要給投資者入住。”但張正義同時強調,這個消息并不一定確切,他也只是聽其他人談及過此事,他本人對別墅區真正的功能和用途,并不是非常清楚。
記者又趕到了阜寧縣政府辦公室,一名劉姓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對別墅區的相關事宜,由縣委宣傳部統一扎口,不能單獨接受采訪。
記者來到阜寧縣委宣傳部。經阜寧縣委宣傳部聯系,阜寧縣住建局宣教科科長張正義再次趕了過來。和第一次見面時一樣,張還是表示,他本人對森林公園內建別墅的事情一無所知,需要匯報領導。
無奈之下,記者羅列了一個提綱給了張正義:“森林公園內別墅以及會所是否經過了規劃、建設審批,并取得了相關手續?如果有,請提供相關材料;如果沒有,建設在公園里的別墅和會所將如何處理?別墅和會所的用途又是什么……”
在阜寧縣委宣傳部一位官員的見證下,張正義表示將在5月3日給記者答復。然而讓記者沒有想到的是,之后的幾天,記者多次和張正義取得聯系,詢問答復的事宜。張均以領導在開會等理由,將答復時間一再拖后。
在記者連續多日聯系下,張正義稱,“5月6日下午保證給記者確切的回應。”然而6日下午,張卻在電話中向記者訴苦,“我了解情況后且形成書面材料后,要給局領導看,這個事情局領導很為難。真的不好回答,你看能不能不報道啊!”被記者拒絕后,張的手機隨后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律師說法
在森林公園建別墅涉嫌違法
就阜寧森林公園內修建別墅一事,快報記者采訪了中國法學會會員、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茂通。
劉茂通分析指出,森林公園應該屬于城市綠化用地,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化規劃用地性質。
劉茂通律師對快報記者表示,任何建設行為都應該取得規劃許可以及建設許可手續,在森林公園建設別墅等建筑物是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以及行政法規的。
“該行為涉嫌違法。”劉茂通告訴記者,對建設的用途以及審批手續的情況,當地政府部門應該及時向社會公示,否則也違背了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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