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作為注冊稅務師分析以下納稅人提出的行政復議中,復議機關是否應當受理,并說明具體的規定。(1)
請您作為注冊稅務師分析以下納稅人提出的行政復議中,復議機關是否應當受理,并說明具體的規定。
(1)B市A縣國稅局根據舉報派人到縣內凱達商店檢查,查實該店上月隱瞞收入少繳稅款1420.20元。8月11日,A縣國稅局依法作出并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責令該店于8月26日前繳清稅款及滯納金。盡管該店認為自已沒有少繳稅,但仍于8月15日按規定繳納了全部稅款及滯納金。由于商店負責人不在A縣,所以直到12月10日才向B市國稅局提出復議申請。
(2)A縣居民張某,對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將企業所得稅稅率調整為25%,認為在制定上考慮的有關因素不足,稅率太高,應當再調減,故向戶口所在地的A縣國稅局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
(3)某房地產公司由于遭受自然災害,資金緊張,于8月31日向當地C省地方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繳納稅款的申請,9月15日,省地方稅務機關作出不予批準延期繳納稅款的決定。房地產公司不服,于9月20日向當地省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復議,9月24日省人民政府決定受理,但是該企業財務負責人認為應當向稅務機關提出行政復議,于是又在9月25日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行政復議。
正確答案:(1)B市國稅局應當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申請人超過法定的復議期限的,復議機關不予受理行政復議,復議期限為納稅人實際繳清稅款和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得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60日內。本例中納稅人提出行政復議的時間已經超過上述期限,所以復議機關應當不予受理。(2)A縣國稅局應當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的范圍并不包括國家法律,復議機關不予受理。(3)國家稅務總局應當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已向其他法定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且被受理的,復議機關不予受理。本例中納稅人已經向省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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