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教學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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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治療眼傷朱某總共用去醫療費用元,對于學校與學生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師德教學案例分析2017-10-08 22:31:38 | #1樓回目錄
作業:撰寫一個你自己的課堂教學案例,在細節中體現你的教師職業道德。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答:一次示范課上一位二十多年教齡的女教師,在課堂上并沒有頻頻去叫那些反應機靈,學懂會用的好學生,而是善于捕捉那些不敢大膽發言,沒有勇氣回答問題的差生的一閃之念.一位女孩剛把有信心的眼睛抬起的時候就被老師叫起來回答,結果是心理過于緊張,老師啟而不發滿頭大汗,不知所措.這時老師讓她坐下來,平靜一下語氣溫和地說了句:"沒關系,老師知道你會了.只是過于緊張而暫時想不起,以后經常鍛煉就好了."這堂課使人感到,女教師用自己的愛在點燃膽怯者的智慧之火,讓學生受到"我有被愛的權利".
答(1)這位教師公平地對待所有學生,把每一個學生都視為自己的弟子,對所有的學生一視同仁,不厚此薄彼,不憑個人好惡,偏袒某些學生或冷落歧視某些學生.她既看到了那些反應機靈,學懂會用的學生,更善于捕捉那些不敢大膽發言,沒有勇氣回答問題的學生.所以說她的這愛是公正的,無私的.
(2)這個案例給了我們許多啟發:①對在道德,智力,體能,運動,交往和情緒上,特別是家庭背景各有差異的學生表示普遍的關切;②對學生的看法公平公正,沒有偏見,避免個人感情色彩的影響;③批改作業尺度一致;④給每個學生提供均等的發展條件,能較好地控制課堂上不同學生的發言機會;⑤與不同學習水平的學生談話時,語氣一樣;⑥不夸大學習成績差的學生的錯誤,不掩飾學習成績好的學生的錯誤;⑦不根據學習成績的差異去處理學生做錯的事;⑧學生之間發生矛盾時,先調查清
楚,不急于下結論,不偏袒一方;⑨要尊重學生的個別差異,在教育教學中盡量縮小由社會不公正給學生帶來的差異;⑩辨證地看待學生的優缺點,不絕對化,不同的學生犯了相同的錯誤,要考慮不同的動機與原因進行處理.
師德師風教學案例及分析梁威2017-10-08 22:31:14 | #2樓回目錄
師德師風教學案例及分析梁威轉眼之間,我工作已經第5個年頭了,其間有歡笑,有淚水,但我最大的感受,則是充實。我的教學主要是音樂課,和學生最多的接觸就是每周四十分鐘的課堂時間,因此對班級課堂秩序的管理,更加的艱難。管理班級,是一項艱巨的工作,它不僅需要愛心、耐心與細心,也需要創造,因為,你面對的是幾十個充滿創造力的孩子。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孩子們的問題似乎也越發多了,而社會也要求我們教育出充滿創造力,有個性的學生。因此,我下面就想談一談自己在課堂上遇到的一些事件及處理方法。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我不否定傳統的教育方法——說教與處罰。我甚至認為它們在某種情況下還特別有用。當然,我要說明的是我這里說的“說教”與“處罰”是狹義上的,并不存在所謂的體罰學生。
一、沉默是金
案例一:音樂課,作為一門藝術學科,深受學生的喜愛,學生的學習熱情非常高。每次進入教室后,會忍不住的坐在位置上,和別的同學交流書上的內容,這個時候很難開展教學。有的時候,我會說教一番,但效果不理想。我就平靜的看著大家,目光慢慢地移過每一個學生的臉龐。教室里漸漸的安靜了下來,有的說話較兇的孩子甚至還趴在桌子上,我只是說了句:“好了,安靜了,我們開始上課?!闭n堂教學時,會發現學生踏實了很多。
案例二:每個班上課總有幾個調皮的學生。其實他們很聰明,性格活潑,只是自制力較差。我上學期教的一個班叫李林的學生,他上課經常遲到,而且總不帶書,上課容易走神,自制力較差。開始時,我對他說教,有時還要他下課后,留在音樂教室幫忙整理整齊,為的是讓他能夠提醒自己,下次上課別忘音樂書,但收效甚微。后來有的時候,他遲到直接沖進教室,完全不理我。有一天,當他上課又不遵守紀律的時候,我就安靜的看著他;他自學的時候,我經常走到他的身后,默默地看著他;下課的時候,我叫住他,問他上課內容都學會沒?以后上課多注意時間,然后就讓他走了。之后,我發現,他在我講知識的時候,都會很認真的聽。
分析:沉默有時也是一種力量;沉默有時更能使學生明白老師的心。適用范圍:常規療法效果不大或者沒效果時。
使用禁忌:目光決不可帶有氣憤、輕視等。
二、顧左右而言他
案例:一天上課,叫起一名學生回答問題,班上學生發出一陣大笑,為何?他上課沒認真聽,平時學習能力較差,在班上經常作業完成不了。我笑了笑,說:“不要緊,沒考慮好,想好了再回答?!睂W生安靜了,那個同學也微微笑了笑,剩下的時間里,他聽講得很認真。分析:生活需要放松,嚴肅的課堂也需要輕松,如果能使犯錯誤的同學在笑聲中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何樂而不為呢?
適范圍:合適的場合與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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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案例分析師德學習2017-10-08 22:31:37 | #3樓回目錄
教育法律案例分析
案情:2016年6月8日上午7時40分許,在未上早讀前,某小學某班學生劉某(六歲)、黃某(六歲)、二年級學生朱某(九歲)、姚某、吳某等幾位學生在學校操場上玩“過江”游戲,當時黃某“過江”時不小心被石頭拌倒在劉某身旁,然后由劉某撞到朱某,朱某再倒在姚某身上,最后朱某倒地跌傷左眼,眼睛當場出血。老師知道后,將原告朱某護送到鄉醫院治療。次日,朱某輾轉外地多家醫院治療。經醫院診斷,朱某為左眼球破裂傷、左眼外傷性白內障。為治療眼傷,朱某總共用去醫療費用14159.23元。后經鑒定,朱某傷情構成傷殘七級。朱某父母因賠償事宜與劉某、某小學多次協商未果,故原告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1.47萬余元。
評析:該案系一起校園傷害事故。所謂校園傷害事故,它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活動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所發生的造成在校生人身權受到損害,導致其受傷、殘疾或死亡的人身傷害事故。一般情況下,該類事故主要發生在中小學的未成年學生身上。如何正確處理好這類事故,關鍵是要解決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以及傷害事故的歸責原則問題。
學校與學生(這里主要指未成年學生)的關系。對于學校與學生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學校與學生之間是一種監護與被監護的關系。
第二種觀點認為,學校與學生之間應當是一種合同關系,是一種知識傳授與接受的關系。
第三種觀點認為,學生與學校之間是一種教育關系。
對學生與學校的關系,筆者持第三種觀點。監護是基于一定的身份關系或法律的規定或原有監護人的委托而產生。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相關解釋,單位能夠成為監護人的,應當是未成年學生父母的單位或未成年學生住所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不包括學校。由于未成年人在校接受教育期間,家長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而未成年人又必須始終處于被監護狀態,因此,學校便承擔了臨時監護的責任,也就是學校必須對未成年人擔負起教育、照顧和管理的職能,當然這種臨時監護職責并不是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責任,而僅僅是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在該期間無法履行的教育和保護的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父母的監護權仍存在,因此說,學校與學生之間不應當是一種監護與被監護的關系。學校與學生之間也不應當是一種合同關系。對于眾多的未成年學生而言,其一般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次,學校不僅僅只是履行教學義務的教育企業,鑒于其所具有的教書育人的特殊地位,學校對學生負有一定的管理職責。根據我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學校的主要義務應當是采取安全措施、注意安全防范,確保整個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而且該安全義務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和管理過程中應當加以預見和注意的方面。如果學校違反了該義務,就是有過錯,無論是故意、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都應當根據其過錯程
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就本案而言,學校雖然不是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監護人,但學校作為教育管理者,應當履行教育和管理職責,對在校學生的生命健康負有管理保護的責任。由于本案致害者和受害者均是未成年的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在校學生,某小學作為一個教育機構,雖有管理制度,但在面對許多學生在7時40分到校的情況下,未相應調整管理措施進行必要管理,同時在學生玩有一定危險的游戲時,沒有及時制止他們明顯的危險行為,未盡到教育管理人的義務,應對原告受傷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值得在此一提的是,本案侵權行為是發生在我國《侵權責任法》頒布實施之前,故尚不能使用《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我國《侵權責任法》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后,對于未成年人在校受到人身傷害的法律適用將發生一些變化。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則適用過錯原則。
2016賈秀秀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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