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觀焦點:支票填寫樣本和格式及其他信息(2)
支票填寫樣本和格式及其他信息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支票記載事項分類
支票記載事項包括: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非法定記載事項。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兩項絕對記載事項可以通過出票人以授權補記的方
(一)絕對記載事項:①表明“支票”字樣;②無條件支付委托;③確定的金額;④付款人名稱;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簽章。是票據法規定必填的記載事項如欠缺某一項記載事項則該票據無效。
(二)相對記載事項: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則付款地為付款人的營業場所)②出票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則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是指票據法規定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如未記載可以通過法律規定進行推定而不會導致票據無效。
(三)非法定記載事項:①支票的用途;②合同編號;③約定的違約金;④管轄法院等等。非法定記載事項并不發生支票上的效力。
支票的主要特點
1 、使用方便,手續簡便、靈活;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可以背書轉讓,但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支票分類
記名支票
(Cheque payable to order)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欄,寫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時須由收款人簽章,方可支取。
不記名支票
(Cheque payable to bearer)又稱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記載收款人姓名,只寫“付來人”(Pay bearer)。取款時持票人無須在支票背后簽章,即可支取。此項支票僅憑交付而轉讓。
劃線支票
(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劃兩道平行線的支票。
劃線支票與一般支票不同,劃線支票非由銀行不得領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銀行代收票款入帳。使用劃線支票的目的是為了在支票遺失或被人冒領時,還有可能通過銀行代收的線索追回票款。
保付支票
(Certified Cheque)是指為了避免出票人開出空頭支票,保證支票提示時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銀行對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銀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戳記,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時一定付款。支票一經保付,付款責任即由銀行承擔。出票人、背書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銀行對支票保付后,即將票款從出票人的帳戶轉入一個專戶,以備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時,不會退票。
現金支票
(cash Cheque)是專門制作的用于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當客戶需要使用現金時,隨時簽發現金支票,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確定金額的現金的票據。
銀行支票
(Banker’s Cheque)是由銀行簽發,并由銀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銀行即期匯票。銀行代顧客辦理票匯匯款時,可以開立銀行支票。
旅行支票
(Traveller’s Cheque)是銀行或旅行社為旅游者發行的一種固定金額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從出票機構用現金購買的一種支付手段。
和其他支票相比,旅行支票有以下特點:
①金額比較小。
②沒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點。可在出票銀行、旅行社的國外分支機構或代辦點取款。
③比較安全。旅行者在購買旅行支票和取款時,須履行初簽、復簽手續,兩者相符才能取款。
④匯款人同時也是收款人。其他支票只有先在銀行存款才能開出支票,而旅行支票是用現金購買的,類似銀行匯票,只不過旅行支票的匯款人同時也是收款人。
⑤不規定流通期限。由于發行旅行支票要收取手續費,占用資金不用付息,有利可圖,所以,各銀行和旅行社競相發行旅行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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