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中考報名3月23日至25日
臺州市2016年中考報名3月23日至25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16年臺州中考的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3日至25日,報考費按省物價局浙價費〔2002〕138號文件規定執行,每位考生65元。下面一起來看看《臺州市2016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據介紹,參加中考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在本地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集體統一報名。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地就讀而回戶籍所在地報考高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憑應屆畢業生證明和戶籍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憑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戶籍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時須交驗《非臺州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臺初中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表》,該表經核驗后,由報名點交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留存。
報名時,考生應如實提供相關報名信息,并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考生還須交驗有關原始證件并交復印件1份。
今年中考時間為6月13日至6月15日,科目分別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考試25分)、科學200分、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100分、體育40分,總分760分。
臺州市2016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以下簡稱中考) 既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又是高中招生考試。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有關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改革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的指導意見》(浙教基〔2014〕13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關于中考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我市戶籍的有正式學籍的初中三年級學生(以下簡稱應屆初中畢業生);初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2.非臺州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在我市報考普通高中的條件,按臺政辦發〔2013〕33號文件執行。
3.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各類高中(含中等職業教育,下同)在校生、畢業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初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參加中考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在本地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集體統一報名;在外地就讀而回戶籍所在地報考高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憑應屆畢業生證明和戶籍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憑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戶籍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時須交驗《非臺州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臺初中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表》(附件1),該表經核驗后,由報名點交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留存。各報名點對考生的報名資格、戶籍、學籍、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現等方面要進行認真審核,并對考生的報考條件負責。
由報名點學校統一組織考生進行電子攝像和報名信息的計算機錄入。考生應如實提供相關報名信息,并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考生還須交驗有關原始證件并交復印件1份。
報考費按省物價局浙價費〔2002〕138號文件規定執行,每考生65元。
報名序號采用七位數字,第一、二位為縣(市、區)代號,第三、四位為報名點號,第五位到第七位為各報名點考生順序號。
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3日至25日,逾期不予辦理。
(三)考試
1.考試科目、分值、時間: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考試25分)、科學200分、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100分、體育40分,總分760分。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科目 | 6月13日 (星期一) | 6月14日 (星期二) | 6月15日 (星期三) |
上? 午 | 語? 文 (9:00-11:00) | 數? 學 (9:00-11:00) | 英? 語 (含聽力) (9:00-10:40) |
下? 午 | 科? 學 (2:30-4:30) | 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 (2:30-4:10) | / |
2.考試命題:根據學科《課程標準》和省教研室編制的《2016年浙江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說明》規定的考試范圍、內容標準和要求命題。試題應體現新課改理念,注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強化能力運用。加強試題與社會生活的聯系,注重應用、注重能力,特別是在具體情境中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整體難度系數控制在0.7左右。
3.考試形式與要求: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科目采用開卷考試的形式(所帶資料限于紙質),其他學科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英語科目先進行聽力考試,再進行筆試。聽力考試以考點為單位采取有線放音或錄音機播放的辦法。
各學科統一使用答題紙答題并禁止使用計算器。
4.體育考試項目、分值及要求:
(1)2016年體育考試采取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考試與學生耐力素質、力量素質和運動技能考試相結合的辦法,總分滿分為40分。具體項目見下表(共分四類十三項)。
考試類別 | 第一項 | 第二項 | 第三項 | 備注 | |
體質類(10分) | 身高體重、肺活量、坐位體前屈、50米 | ||||
耐力素質類 (10分) | 1000米跑(男生) 800米跑(女生) | 游泳(100米) | 選考一項 | ||
力量 素質類 (10分) | 上肢(軀干)力量 | 擲實心球(2公斤) | 引體向上(男生) 仰臥起坐(女生) | 教育局抽考一類、考生選考一項 | |
下肢 力量 | 立定跳遠 | 1分鐘跳繩 | |||
運動技能類(10分) | 籃球運球投籃 | 排球墊球 | 足球運球 | 選考一項 |
其中,體質健康標準考試項目為身高體重、肺活量、坐位體前屈、50米,考試標準按10分、9分、8分、7分、6分、4分六檔記分(體質健康標準考試原始分與分檔成績換算辦法見下表)。
體質健康標準考試原始分(按教育部最新標準,四項累計,滿分為70分) | 60-70分 | 50-59分 | 40-49分 | 30-39分 | 20-29分 | 19分 以下 (須參加完四個項目) |
換算后的計入中考成績的分數 | 10 | 9 | 8 | 7 | 6 | 4 |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考試形式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自定,但必須加強統籌監控,確保考試公平。
耐力素質類,考生須在長跑或游泳兩個項目中自選一個項目考試:長跑項目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項目男女均為100米距離。
力量素質類的上肢(軀干)力量、下肢力量考試,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抽簽確定其中一類考試,每類考試項目由考生選考一項。上肢(軀干)力量:實心球、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下肢力量:立定跳遠、跳繩。
運動技能類,考生須在籃球運球投籃、排球墊球、足球運球三個項目中自選一個項目考試。考試要求見附件2,評分表見附件3。各地應積極放開選考項目,防止體育課程的應試化傾向,促進學生多樣化發展。
各縣(市、區)須于體質健康測試結束后,將體質測試分項記錄的原始數據報臺州市教育考試院,此數據將作為對普通高中學生體質監測的起點成績。
詞條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您需要解決具體問題
(尤其在法律、醫學等領域),建議您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